105.02.01公開展覽 變更關廟都市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案

1.計畫緣起

本計畫區之實質環境已有所變遷,實有必要進行通盤檢討,重新審視關廟都市計畫區的各項發展現況及條件,給予適切的發展定位及規範,提升整體都市環境品質及土地使用之效益。
本次通盤檢討除依循傳統檢討作業著重於公共設施服務水準、計畫人口、土地使用及開發方式等檢討方式外,並導入生態、永續、防災等概念為檢討架構,引導關廟都市計畫區之空間發展,並透過都市計畫通盤檢討程序作業,結合生態城市概念,調整都市計畫內容,建構安全、宜居之健康都市。
針對計畫區內現有公共設施用地及需求推估進行檢討,劃設必須之公共設施用地,以改善地區生活品質;另對於已無需求之公共設施予以解編,使土地得以合理利用。

2.計畫範圍

目前關廟都市計畫規定17處附帶條件整體開發區,合計面積3.36公頃,除編號1已完成附帶條件外,餘3.26公頃尚未辦理。

3.檢討變更內容

目前關廟都市計畫規定17處附帶條件整體開發區,合計面積3.36公頃,除編號1已完成附帶條件外,餘3.26公頃尚未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