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大高雄未來新訂及擴大都市計畫

高雄市區域計畫有關擴大及新訂都市計畫,將以已取得區委會同意函之兩處申請新訂都市計畫地區及配合沿海重大建設填築之新生地辦理擴大都市計畫為主,依其發展需求共劃設以下六處擴大及新訂都市計畫區:

(一) 因應國家重大建設需求新訂及擴大都市計畫

1、高雄港洲際貨櫃中心第二期工程計畫

此擴大計畫提供高雄港未來30年永續發展之空間,包括各類深水碼頭、後線及港埠產業發展之空間,促進港埠產業上中下游之整合,達成高雄港「增值創量」雙V港永續發展之目標。

計畫位於小港區西側臨海區域,由第一期已填築完成之港埠用地往海域延伸填築擴建高雄港港埠設施,為延續第一期工程(已於101年6月完成擴大及變更都市計畫並公告實施),第二期工程計畫總填築面積約422.5公頃,預定於107年全數填築完成。其主要機能為: 產業( 石化油品儲轉運、物流等)、港埠(貨櫃中心)及公共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