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私有公共設施保留地解編投資商機

一、計畫緣起與目標

公共設施用地久未取得檢討存廢及加速必要之公設用地開闢,以維護土地所有權人之權益。各類型公共設施用地應配合實際需求予以核實檢討及調整。 內政部「都市計 畫公共設施保留地檢討變更作業原則」以生活圈檢討,打破「小區」發展思維,以「整體」發展機能佈局。 檢討不必要之公共設施用地外,應以多元自償方式取得、興闢仍具 需求之公共設施用地。 提升地區居住環境品質,並減輕政府取得公共設施用地之財務負擔。

二、計畫位置與範圍

都心生活圈:共4 處都市計畫區,計畫面積合計3,545.8707公頃、公設面積合計 1,055.5467公頃。(公設開闢率82.90%) 濱海生活圈:共2 處都市計畫區,計畫面積合 計1,081.1205公頃、 公設面積合計281.3395公頃。(公設開闢率46.92%)